專營點須經地方服務機構授權,申請條件如下:
1、具有合法的經營資質;
2、店面面積不小于40平方米;
3、具備滿足安全規格的庫房;
4、具備互聯網接入條件;
5、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未因違反國家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管理的規定而被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6、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專營點主要負責:
1、負責受理服務區域內用戶申請以及接收設施專營、服務等工作。
2、按照銷售計劃,從地方服務機構購買加密卡,從本地電信運營商獲得電話卡,并專人管理。
3、對申請購買接收設施的用戶,先核實安裝地址是否在服務區域內。
4、指導用戶填寫用戶銷售安裝單,并將第五聯(購買憑證)交用戶。
5、對于申請開通電話業務的用戶,指導填寫電話業務預存話費協議(由電信運營商提供),交給用戶。并在當日下午5時前將用戶信息送至本地電信運營商授權業務部,將預收話費存入指定賬戶,電信運營商在次日對相應電話卡開通固話業務。
6、在用戶銷售安裝單上填寫加密卡、電話卡和接收設施信息,并上傳至管理中心用戶信息錄入管理系統。
7、將加密卡、接收設施、用戶銷售安裝單、相應電話卡和電話終端提供給服務隊伍,并根據返回的用戶銷售安裝單與服務隊伍結算安裝費用。
8、統計、記錄接收設施銷售以及用戶銷售安裝單等業務數據信息,并定期將用戶銷售安裝單第三聯返回給地方服務機構。
專營點工作要求:
1、不得向服務區域外的群眾銷售接收設施。
2、在醒目位置懸掛管理中心統一制定的專營標識,張貼購買須知、免費接收的節目列表和本縣服務區域的行政村列表。
3、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允許滿足下列條件的接收設施入點銷售:
(1)具有廣電總局頒發的直播衛星接收設施入網認定證書;
(2)接收設施生產企業在本地區鄉鎮一級擁有維修服務網點,能滿足維修需求;
(3)接收設施生產企業沒有因違反國家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管理的規定而被有關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記錄。
4、加密卡、安裝服務費均計入接收設施零售總價。銷售的所有型號接收設施應明碼標價,不得隨意提價、漲價。